摘要
职位数量: 4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4-12-13
工作地点: 呼伦贝尔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按照《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和《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出现空缺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所需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经扎赉诺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放宽条件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岗相适、注重需求、动态补充、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原则,通过严格程序、优化流程、明确职责,确保引才工作便捷高效、规范运行。
二、引进计划
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共计划引进7名,现出现空缺7名。本次补充发布放宽条件岗位4个,计划引进7名。具体详见《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
(三)学历(职称)条件
详见《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四)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5.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岗位序号+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详见《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
3.报名时间: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
(2)个人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生,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的时间填写“待就业”或“待入学”。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6)《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7)《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引进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不允许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人才岗位。
(3)报名时间截止,除已报名尚未审查通过人员允许补充或修改报名信息外不再接收新的报名材料。
(4)在整个引才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审查过程中,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3)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材料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四)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平台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1.评估对象:
(1)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报名人数不超过30人的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通过加试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的人员。
2.评估方式及内容:
(1)人岗相适评估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类题目)。
(2)结构化面试由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养,报考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根据评估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
(3)《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4)《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复审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复审的理由。
(六)档案审核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根据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资格复审、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七)体检考察
1.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八)公示和引进
1.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2.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研究审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请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提交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4.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引才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1.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1.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借调、考录至扎赉诺尔区卫生系统以外。
2.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岗前培养制度
对引进的人才组织开展初任培训。
(四)补助奖励
引进人才可享受生活安居补贴、购房补贴、奖励扶持资金等补助奖励优惠政策,具体参照《扎赉诺尔区刚性引进人才补助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扎人才字[2024]6号)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回避制度
1.报名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附件4)。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党组)和用人单位对引才工作负具体责任。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有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应当严肃追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参与评估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引才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报名及资格审查电话:0470—2912320
咨询时间:资格审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470-6526909,0470-65232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目录》
2.《2024年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放宽条件引进人才岗位报名表》
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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